2024 年 5 月 21 日,应小岛屿国家气候变化与国际法委员会 (COSIS) 的要求,国际海洋法法庭 (ITLOS 或法庭) 发表了期待已久的咨询意见。虽然一些学者对该咨询意见表示欢迎,认为其“采用情境化和系统化的解释方法” [参见 Paine ],但其他学者则更为谨慎,指出法庭“解释模糊,并选择性(且不透明地)将外部规则纳入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条款的解释” [参见 Desierto ]。
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咨询意见无疑是对新兴的气候变化国际法体系的重要补充,但它错失了建立更全面的方法处理人权、气候变化和海洋法交织关系的机会。咨询意见长达 153 页,提到了许多国际文书,但只简要粗略地提到了一次人权,即[第 35 页,第 66 段]:
“在这方面,法庭指出气候变化代表着生存威胁并引发了人权问题。”
因此,本文探讨了人权、海洋法和国际海底法法 伊朗 WhatsApp 号码 庭之间的关系,并概述了法庭如何更有效地将国际人权法纳入其咨询意见的潜在行动方针。
人权、海洋法和国际海底法法庭
尽管传统上认为海洋法是高度以国家为中心的国际法分支,但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的讨论中并没有完全忽略人权问题。在这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在谈判期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指出了将人权考虑纳入海洋法的必要性,并强调“海洋法要想有效,就必须考虑到人权问题”[见第 323 页,第 6 段]。
因此,人权成为海洋法各个领域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一点并不令人意外,特别是在考虑逮捕和扣押船舶及其船员的执法措施时 [ Petrig,第 310-11 页]。这一渐进式发展是由国际海洋法法庭发起的,该法庭通过其判例建立了一个框架,在裁决海洋法争端时要考虑到人权问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Saiga”号船案(第 2 号)。在该案中,国际海洋法法庭作出判决,首次裁定[第 62 页,第 155 段]:
“尽管《公约》没有明确规定在扣押船舶时使用武力,但根据《公约》第 293 条适用的国际法要求尽可能避免使用武力,在无法避免使用武力的情况下,武力使用不得超出当时情况下合理和必要的范围。人道考虑必须适用于海洋法,就像适用于国际法的其他领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