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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作为雇员或个体经营者工作吗?

Posted: Mon Dec 23, 2024 5:28 am
by joyuntochandr656
答案是肯定的。作为雇员签订合同并同时开展自营职业活动是兼容的。


当工人作为雇员从事两份或两份以上工作时,即构成多重就业。尽管有特殊规则,但它被列入一般制度。
另一方面,当一个人同时向多个社会保障制度缴款时,就存在多元化。最常见的是为他人工作和自营职业(个体经营)。
因此,自己工作和员工工作是兼容的。您可以在一般制度中注册,同时自己工作,因此注册为个体经营者。

现在我们将分析社会保障和财政层面的多元化状况。

社会保障前的情况
如果您处于多项活动的情况下,您必须缴纳两项社会保障金:

雇员或雇员向一般社会保障制度缴款,雇主则支付从其 瑞典电话 工资中扣除的费用。
另一方面,在自营职业活动中,根据特殊的自营职业制度进行供款,并且必须每月支付相应的费用。
但这并不都是坏消息,对于那些发现自己处于这种情况的人来说,还有一系列的好处。 《企业家法》第28条规定了一系列减少个体经营费用的福利:

如果雇佣合同是全职的,并且您是首次在自营职业制度下注册,则必须在前 18 个月内缴纳最低缴款额的 50%。然后接下来的 18 个月为 75%。
如果雇佣合同是兼职的,在登记为个体经营者时,缴款基数可以选择为国家总预算法在前 18 个月内每年规定的最低缴款基数的 75%。 ,并在接下来的 18 个月内达到 85%,直至达到为此特殊制度建立的最大基地数。
财政部面临的情况
自营职业和受薪是两件不同的事情,因此,每项活动的收入的纳税方式不同。

如何征税?你必须缴两次税。一个是作为雇员从工作中获得的收入,另一个是作为个体经营者产生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