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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的宪法边界

Posted: Sat Feb 22, 2025 4:23 am
by pappu6329
自特朗普总统上任以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等“巨型区域”的未来变得扑朔迷离。通过退出TPP等决定,他正在将“让美国再次伟大”的口号付诸行动。然而,我在最近一期的《世界投资与贸易杂志》中指出,将国家价值放在首位的想法与其他地方反对巨型区域的声音并没有太大不同。无论是“新美国”还是欧洲巨型区域的反对者都赞成脱离巨型区域,用民族国家行动取而代之。与此同时,拒绝巨型区域将导致固守现有的国际机构基础设施,而人们普遍认为这些基础设施不足以有效地更好地规范全球化。

尽管效果相似,但大西洋彼岸仍存在着重要差异。在欧盟,反对声音最响亮 阿尔及利亚 WhatsApp 号码 的是左派,而不是右派。反对声音也不是来自民选行政部门,而是来自大量公民和反对党,以及少数成员国,甚至是成员国的下属部门——比如瓦隆尼亚。而且,反对声音的措辞也完全不同:欧盟的反对派不是用民族主义和保护主义的语言,而是援引宪法价值观和权利——即民主、法治和基本权利,以此来对抗巨型区域及其所带来的机构,尤其是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ISDS) 和监管合作。

宪法法院的参与度不断提高

用宪法语言表达对超级区域的反对意见具有重要的影响:它引入了一组不同的参与者,即宪法法院。继拉丁美洲早期的例子之后,德国宪法法院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就约 120,000 名个人提出的针对加拿大-欧盟全面经济贸易协定 (CETA) 的禁令申请作出了裁决,这可能只是国际经济法与其宪法边界正面交锋的众多法院裁决中的第一个。

这些边界将在成员国和欧盟层面的更多即将作出的裁决中进一步暴露。德国宪法法院将不得不就对 CETA 的宪法挑战的是非曲直作出裁决。同样,法国宪法委员会也已受理决定CETA 是否符合法国宪法。欧洲联盟法院 (CJEU) 将就欧盟内部投资条约与欧盟宪法的兼容性作出裁决,决定欧盟贸易和投资协定的缔结权归谁(仅限欧盟还是与成员国共享),并评估CETA 与欧盟宪法的兼容性。这些程序将使国际经济法的一些宪法边界变得清晰。它们将表明宪法法律秩序和国际经济协定的法律要求之间是否存在冲突或互补。

国际经济法与宪法的遭遇:冲突还是互补?

虽然国际经济法和宪法迄今为止一直保持着最大限度的距离,但随着国际争端解决机构越来越多地触及宪法问题,这种情况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Vattenfall 公司对德国核电逐步淘汰的索赔,以及菲利普莫里斯对澳大利亚和乌拉圭烟草法规的仲裁,只是三个突出的例子,投资法庭处理的法律问题也引发了各自国家宪法下的问题。在这里,投资仲裁在功能上等同于国内宪法诉讼——甚至可能与宪法法院诉讼程序并行进行(如 Vattenfall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