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堪称离岸金融中心中的佼佼者。它们以商业友好和税收中立而闻名。公司之所以喜欢这两个地方,是因为这两个地方都允许灵活性,无论您是设立控股公司、投资基金还是任何其他类型的企业。如果您是一家希望走向全球的香港公司,这些司法管辖区可能是您的最佳选择。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
英属维尔京群岛 (BVI) 是一组约 60 个加勒比海岛屿。作为前英 捷克共和国电话号码数据 国殖民地,直到 1967 年获得自治权,它以政治和经济前景最稳定的司法管辖区之一而闻名。BVI 公司法极其有利于商业发展,成立的 BVI 公司能够利用该国提供的众多金融服务。此外,BVI 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离岸司法管辖区之一。
根据一项研究,全球 40% 的离岸企业选择 BVI 开展业务。BVI 的商业企业的规模、功能和属性各不相同。根据BVI 公司注册处的数据,截至 2021 年 9 月,注册处共有超过 372,911 家商业公司 (BC)。这证实了该国作为公司成立主要中心之一的地位。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注册要求
以下是成立商业公司(通常称为国际商业公司 (IBC))的要求:
董事 – 1
股东 – 1
公司秘书 – 1
以上三种角色均可分配给一个人。
法律并不要求董事或股东必须来自特定国家。这使得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国际商业公司变得简单而容易。
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和税收
商业公司不受《所得税法》所有要求的约束(包括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补偿金以及公司向非英属维尔京群岛居民支付的其他款项)。非英属维尔京群岛居民从公司的任何股份、债务或其他证券中获得的资本收益同样不受《所得税法》所有要求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