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客户沟通的方式已经改变。曾经有一段时间,主要的沟通方式是发送信件或致电客户。然而如今,电子邮件仍占据主导地位。这并不奇怪,毕竟它提供了很大的舒适度,而且还具有成本效益。
然而,与客户的电子邮件沟通受到多项数据保护障碍。想要向客户发送电子邮件的公司应该仔细检查所有流程是否符合数据保护要求。特别是因为它不仅仅涉及实际发送电子邮件。即使存储电子邮件地址(被视为个人数据)也需要高度谨慎。
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
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公司是否有权写信给客户——尤其是当客户是 RCS 数据泰国 消费者时。数据保护倡导者还谈到了所谓的数据收集和数据处理的目的。必须对预期目的具有合法利益,并且根据具体情况,通常还需要接收者的同意。
这种利益并非在每种情况下都存在。即使您想联系已经购买的客户,也必须先审查情况。例如,仅当客户明确同意或优惠与之前的购买相关时,才允许发送包含优惠的电子邮件。我们在有关时事通讯和电子邮件营销中的数据保护的文章中汇编了有关此方面的更多信息。
发送新闻通讯时的情况类似;这里也必须存在合法利益。此外,客户的事先同意至关重要。由于新闻通讯邮件列表可能非常大,因此通常通过双重选择获得同意。有关数据保护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的时事通讯常见问题解答中的双重选择加入部分。
切勿泄露电子邮件地址
另一个重要方面是个人数据的保护。当客户向公司提供其电子邮件地址时,必须对该数据集进行适当的保护。这不仅仅意味着 IT 安全。
客户的电子邮件地址也可能会被无意中泄露给公众。已经出现过新闻通讯设置错误的情况。一个典型的错误是将所有收件人的电子邮件地址插入电子邮件程序的抄送行中。一旦发送,所有收件人都可以看到其他收件人的电子邮件地址。
发送电子邮件时必须不惜一切代价避免此类错误。这需要创建明确定义的流程并对所有向客户发送电子邮件的员工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