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历史确实在重演。1990 年,缅甸军政权举行了选举。令他们惊讶的是,全国民主联盟 (NLD) 形式的民主反对派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尽管他们在选举前和选举期间采取了预防措施,将全国民主联盟领导人昂山素季软禁在家中,但还是取得了胜利。
当时和现在一样,军方拒绝将权力移交给民选代表。国会议员遭到逮捕、折磨,有时甚至被杀害。那些设法躲过军方搜捕的人在缅甸与泰国边境地区的曼纳普劳集会,成立了一个反对派政府,致力于保住缅甸人民赋予的民主授权。
传统上,国际惯例遵循“蒂诺科仲裁”原则,以确定谁有权代表一个国家及其人民。这意味着,任何设法掌握一个国家实际权力的人都将被视为有权在国际层面代表该国发言。军方拒绝在 1990 年缅甸选举中实施这一做法有助于改变这一做法,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朝着选举合法性原则迈进,而不是通过武力控制的有效性。
联合国大会于 1992 年 12 月通过第 47/144 号决议,放弃了其一贯不愿干涉联合 奥地利 WhatsApp 号码 国会员国内政的态度。决议呼吁军政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恢复民主,充分尊重人民在 1990 年民主选举中所表达的意愿”(第 4 段)。决议还呼吁无条件释放昂山素季,当时她已被拘留四年(第 9 段)。
一年后,大会更进一步,强烈敦促军事当局将权力移交给民选代表(第 48/150 号决议第 6 段)。这一要求得到了《世界人权宣言》的直接支持。《宣言》第 21(3)条确认:
“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这一意志将通过定期的和真正的选举予以体现,而选举应依据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权,以秘密投票或相当的自由投票程序进行。”
当时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不断强调这些要求(例如第1992/58号、第1993/73号、第1994/85号决议等)。
不用说,军方没有遵守。相反,它花了二十年时间才觉得能够重复民主的做法。2010 年,又举行了一次选举,尽管不是真正的民主选举。它遭到民主反对派的抵制,结果军方代理党派赢得了一场有争议的胜利。无论如何,到那时,军方已经策划通过了 2008 年的新宪法,该宪法保证自己自动阻止缅甸议会中 25% 的保证席位,无论选举结果如何。
1990 年选举结束后,缅甸花了整整四分之一个世纪的时间,直到 2015 年才以更真实的方式重复民主实验。再次由昂山素季领导的全国民主联盟及其相关政党再次赢得压倒性胜利。然而,根据 2008 年在军方控制下通过的宪法,昂山素季无法正式以强大的行政总统身份领导新成立的政府,因为她的丈夫是外国人,孩子也出生在国外。相反,必须发明“国务资政”的头衔,让她担任事实上的总理。